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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1月1日 星期四

★365計畫-016★結婚?不結婚?

 365計畫-016★結婚?不結婚?



  我們的社會一直昰告訴我們,正常的人應該要一男一女結婚、生子、延續家庭。在這樣的環境下,我也一直對將來要結婚一事感到理所當然。



  記得高中以前我都幻想著談戀愛,交男朋友的浪漫日子,但是高中以後不知道為什麼,似乎就心如止水XD光忙著我的社團、布布、小說、課業,就沒時間想。

  大學看朋友談戀愛,偶爾也是會幾個姊妹淘在那邊笑說怎麼自己都沒人要,雖然長得不怎樣,可是比我更不怎樣的都有人要啦,到底是哪裡出了錯呢?除了長像外,我覺得我各方面應該都算中上啊(這到底是自戀還是自卑?)

  講歸講,可是我非常確定,大學裡我並沒有把「戀愛學分」算進去,因為根本忘記了。我忙著COS、課業、輔系、社團、工作、和朋友一起出去,問及感情,總是回答遇到在說,船到橋頭自然直。

  有想過,如果一直沒遇到喜歡的男生,就這樣一直單身也沒什麼不好,不談戀愛又不會死。

  我可以自己規劃行程、我喜歡自己控制許多事情、我不喜歡麻煩別人、我可以自己扛書、可以自己換燈管、可以自己做很多很多事。

  那時候我根本不知道男朋友可以用來幹嘛?為什麼要牽手?為什麼要一起撐一把傘然後兩人都淋濕?為什麼要男朋友幫忙提包包?那除了一起去看電影吃飯還能幹嘛?這些不是也可以跟普通朋友做嗎?

  總之好像有點偏向於,沒遇到喜歡的人的話就單身吧,這種感覺。

  可是我後來談戀愛後,開始懂了,也開始不懂。牽手、看電影、吃飯,跟男朋友一起做,就會特別開心和怦然,有個人陪伴在身邊,是說不出來的安心和喜悅。

  不懂的是,關於結婚那回事,好像跟我想的有點不一樣。如果是單身不婚的話,倒是沒什麼話可說,可是如果是有伴的話,就會被問到要不要結婚。

  但我發覺,很多朋友都不太打算結的樣子。

  這讓我又開始想,結婚要幹嘛?

  同居在一起,沒有結婚不是也跟結婚一樣?那反過來也會有人問,既然跟結婚差不多為什麼不結?那紙結婚證書,是愛的證明?可是有多少人外遇?是太太或老公拿來告小三用的絕對權威嗎?當對方變心了,那張證書到底幹嘛用?就算可以用妨礙家庭告到小三小四,那你愛人的心呢?(通常如果是女生的話,都不太告老公的)還在嗎?尤其通姦除罪化一直在喊,哪天解禁了,那這個也不做數了。

  喔,結婚證書還牽涉到兩人共同財產,或是有些東西,需要兩人簽署,另一方才可以幹嘛。這麼一想的話,那結婚的麻煩跟壞處不是大於好處了?

  就這樣,儘管我心中還是偏向於結婚這條路,但是似乎疑問也越來越多。當然身邊也有很多結婚後很幸福的例子,可是我想他們也許一開始就有打算要結婚,所以沒有這種疑慮?真難懂啊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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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則留言 :

  1. 同性戀者會爭取結婚權,是因為結婚有個很重要的事,當妳的配偶躺在病床昏迷不醒時,妳是法律上合法能簽下那張切結書的人。
    如果就這點來講,結婚也算是交出生命吧。


    版主回覆:(10/31/2012 02:49:14 AM)


    嗯,我寫完這篇突然想到,結婚最大的某項特點,應該是強制「負責」。
    必須負起照顧對方的責任,甚至於對方家庭,當然也有可能是之後孩子的問題。

    不高興分手可以一走了之,但結婚不行,除非你有特殊原因,不然對方不簽離婚,你就離不得,
    就算兩人已經只有恨沒有愛,就算彼此都有情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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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如果對方有情人,可以蒐集證據,上法院要求強制離婚+贍養費+撫慰金。
    若是沒有結婚,但擁有小孩,親子鑑定做一做,也能要求賠償。

    我最佩服的是,能把結婚當兒戲,說結就結,說離就離。

    版主回覆:(11/02/2012 05:30:35 AM)


    你誤會我的意思了。我的意思是:
    A有情人,B還是愛他,通常會被告的是C(可選擇都告或告小三)。假若A和C玩玩當然就是浪子回頭回到B身邊;假若A對C是真愛,那就算他想離婚,只要B不肯,也沒辦法。這就是我說的「強制負責」,他是某種用來保證對方貞操的利器。對被背叛方而言,似乎是尚方寶劍。

    只是這尚方寶劍,能保證的是名義上和法律上,卻不能保證心理和行為。所以我才開始質疑結婚這回事

    當然如果兩人都很恩愛很負責當然不會發生這種事,也不用擔心這種束縛問題,但感情這東西何時會變,誰知道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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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嗯嗯,我懂了。
    建議你可以把這段留言直接加入文內,這樣比較完整,因原文或上則留言,說的較為簡略,設定(?)也提得比較不完整,會比較沒辦法很直接明白你的論點。^_^

    若是就我的感覺,我覺得有問題的不是結婚這件事,而是結婚的人。
    我會比較在意在如何找到/發現/選擇對的人、如何去經營彼此的關係如何去......就是比較在意如何去處理「人」的問題,對於「制度」我不會太在意。

    寫完才發現,這則留言如果發成365,就不用再擠出一篇Q_Q


    版主回覆:(11/02/2012 11:07:13 AM)


    我本來就不大算點明,有興趣的人往下拉就會看到了XD

    回覆刪除

留言有看到都會回喔^//^