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並非張小嫻的書迷,她的書我還是第一次這樣從頭看到尾。從國高中時期就知道她,但實在沒太大的興趣去看。
我喜歡看愛情小說,但對於這種愛情散文,其實並不特別喜歡。小說隔著一層膜,是在看故事,而散文常常會更貼近真實人生,卻又常常美好的更不真實。
這本書只是改作文改累了,隨手從圖書館架上抽出來,見是新書(是的,我很討厭圖書館那種被人弄得髒髒破破爛爛的舊書),隨手翻了一下,還可以接受,拍的照片編排挺舒服,就借了,也沒注意是誰寫的。
帶著隨興的心情就這樣有一搭沒一搭翻完,張小嫻感覺是個不乏人追求的女人,看照片或是看內容都這樣,但她也是個任性小女人,大膽承認自己想當被寵的那一個。
有時我很羨慕這種女人,單方面被寵也不會覺得自己這樣不好,而我被寵時,總想透過其他方式地把對方也給寵壞,然而常常沒有這個機會。
看這本書就沒有太沉重的思考,遇到喜歡的、觸動心靈的句子摘錄一下,算是看累許多故事的閒書吧。
結論,蠻喜歡這本的美編XD
雲君摘錄:
一個人若只能為自己努力,畢竟太寂寞了。若有一個你在乎的人在看,那才不枉此生。
我們會想念一個出其不意的吻,因為它通常發生在相戀初期最甜蜜的日子裡。
愛情,是一種品味的霸道
被自己所愛的人寵壞,是最幸福的一種壞。
一個暱稱只能對一個人。無論我們為什麼分手,我永不讓別人叫我這個名字。它應該是專屬於人生某段時光的。
曾經以為,愛一個人是很簡單的。愛便是愛,兩個人一起,會很快樂。後來,我們才知道,愛一個人,是多麼複雜的情緒。
心裡明白愛不是佔有;可是,我本性如此。愛一個男人的時候,很想佔有他。
「我嫉妒」比「對不起」更難啟齒。
戀人的時間卻是在多一分的愛或少一分的愛中之中過去的。
熱戀的時候,我們每一天都有進取的感受,我們會為了對方而進步,無論做些什麼,都覺得對方在看,所以要為他做的更出色。
思念一個人,只能思念到某種程度。當思念長久地落空,你早晚會絕望。
無論多麼愛一個人,也只能愛到某種程度。
無論多麼愛一個人,也只能愛到某種程度。
我對你的愛,不是一種想法,而是血肉感情,是不容易拿走的。一旦要拿走,也是血肉模糊的。要很久很久之後才可以復原。
愛情,畢竟是需要一點任性的
附上新書B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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